强奸罪并不属于可以由
当事人自行
起诉的
自诉案件。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强奸罪被列为严重违反公序良俗及社会
公共利益的典型
公诉犯罪类型,适用于公安机关主导的侦查过程、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
诉讼以及由法院独立进行的审判活动。而自诉案件往往局限于涉及个人权益保护方面的事宜,例如轻微的侵犯人身权利或者
财产权益的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
被害人有
证据证明的轻微
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强奸罪不在此列,故不属于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