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涉嫌犯罪的
当事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在法院、检察机构以及公安机关作出
取保候审决定之时,对此举措提出申请。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具体的申请期限在本
法规条文中尚未予以明述,因此针对您所询问的“取保候审应在何时提出申请”的问题,我们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然而,取保候审的申请必须在整个
刑事诉讼程序期间内,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提出。若涉嫌犯罪的当事人或被告人均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则可向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关提交申请,最终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纳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