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强制性手段,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了退而求其次的等待司法审理的机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等候审判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禁再次实施任何形式的
犯罪行为。
如若在此期间有进行诈骗等
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将会被视为新罪行,并将面临随之而来的法律追究和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