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具体规定,触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者,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该
罪名主要针对那些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服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