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常情况,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
离婚,应当前往被告方
户籍所在地下级的人
民法院进行
起诉。
然而若被告无固定
户籍地址,则应前往被告长时间居住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倘若被告户籍所在地和常驻地点不符,那么
当事人应当向被告常驻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
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