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
逮捕之后,倘若其本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均有此意愿,或者其
近亲属以及
辩护律师认为满足
取保候审之相关条件,便可立即
递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负责审批取保候审决定的相关机构必须在收到此类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和处理。若经审查批准了取保候审,则应责令被取保候审之人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
保证金。反之,如若发现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则应向申请人详细解释并说明拒绝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