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律师费用的支付问题,通常由委托人为承担主体,除非对方自愿表示承担该项费用。
2、在
诉讼中,如果是由原告方先行支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那么最终需要由
败诉方承担这部分开支。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应当由败诉方负担,但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倘若双方均为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状态,那么法庭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来决定由各方分别负担多少的诉讼费用。若涉及共同诉讼且共同诉讼人败诉的话,法庭则会根据他们对于
诉讼标的利益倾向性,决定由各方分别负担多少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