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诉讼审理的次数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予以限制。在大多数情况下,涉及到的案件都需历经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
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
一审与
二审等多个环节。若案件较为复杂或者存在争议,则可能需要进一步进行重审或者复核。
至于审判的次数,则主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
司法程序的推进程度而定。每一次的审理过程,其主要目的在于澄清事实真相、核实相关
证据以及确保被告人人权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
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
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
当事人的法定
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