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经过年检而
逾期未处理,仍可申请延迟进行车检。
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对于尚未进行年检的车辆,若需补充检测,则车主务必亲自前往当地交警大队提交相关书面申请;
其次,在提交申请时应携带车辆行驶证、
第三方责任险保单证明、
车船税原件与
复印件;
最后,根据规定,延迟检测需要交纳200元罚款并扣除驾照分数3分,年检的具体日期会清晰地体现在驾驶者的行驶证副本上。
另外,针对未在相应期限内获得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注销,其期限为在检验
有效期限结束之后的连续三个机动车检查周期之内。
因此,一旦超过这一期限,车辆就会面临被自动注销的风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