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长时间工作的岗位上,如若突遇离职情况,则需根据实际为雇主带来的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但若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仍须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
首先,对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劳动者,其必须依照约定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然而,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出雇主提供的培训费用。
此外,雇主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亦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其次,对于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雇主有权在
劳动合同或
保密协议中与之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规定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需按照约定向雇主支付违约金。
最后,劳动者可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雇主
解除劳动合同。而在
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单位领导未予签字批准,劳动者亦可在通知期满之后离开原单位。反之,若劳动者未能履行提前
告知义务,则应对由此给雇主带来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