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涉及
工伤事故中的
误工损失
赔偿,需每日以职工平均日薪为依据进行赔偿核定。对于受害者拥有稳定薪酬待遇的情况,误工费应依照其实际收入减少的金额予以核算。
其次,若职工因遭受
工伤而需要暂时休养停工,这期间所产生的
停工留薪费用便可视为误工补偿费用,具体数额将根据职工个人薪资水平来计算,此项费用将由其所属用人单位逐月发放。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