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职务侵占罪这一概念,即指中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所规范之行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的雇员在其职务权限范围内,擅自将本单位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涉案数额达到法定标准者,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通常而言,
犯罪嫌疑人口头表示愿退赔所得
赃款,可视作其承认错误并表达悔过之意的重要行为,对后续
量刑具有积极影响。
然而,该退赔承诺并非判决必然依据,法官需根据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若职务侵占涉及的财物尚可
追讨回来,则通常会要求犯罪嫌疑人予以返还,以尽可能弥补受害单位的
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