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已满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刑事拘留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依据该法律
法规,当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拘留时,应向其出示
拘留证;
同时,需要在拘留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以
书面形式告知其亲属有关情况。在常规情况下,
拘留期限一般不应超过三十七天;
然而,在特殊情形下,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
然而,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将拘留期限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且必须立即通知其亲属。
另外,在未成年人
被拘留期间,其
法定监护人享有
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