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能够消除
案底。事实上,我国并未实行所谓的“前科消除”制度,无论针对的是
违法行为所产生的记录,抑或是
犯罪行为所留下的纪录,都将伴随
当事人终身。对于
刑事惩罚的相关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等机构进行查询。若涉及到
缓刑的情况,还可在司法
行政部门进行查询。以下为几种不留案底的具体情形:
首先,案件在
侦查阶段即被撤销,这将导致不会留下任何案底。由于案件在侦查阶段被公安机关撤销
立案或
终止侦查,因此不可能进入
审查起诉环节,更不可能被移送至法院进行审判,故而当事人无需担心会留下案底。
其次,案件在
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同样不会留下案底。若当事人获得了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则不会被移交至法院进行审判,自然也就不会留下案底。
最后,在审判阶段法院作出
无罪判决,这也是不会留下案底的情况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
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