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存在因通奸行为而遭受
刑事处罚甚至被监禁的特殊情况,然而通常情况下,仅仅因为出轨便会导致
刑法惩戒并进入监狱的事件是极为罕见,并且往往具备特定的前提条件限制。因为通奸行为往往只引发民事案件的
纠纷漩涡,并且应有恰当的
诉讼依据作为支撑,方能促使司法机构对之进行审判与坐实
刑事责任。若其触犯了相关刑律
法规,或者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婚姻类
犯罪行为,才可能构成
刑事诉讼。需要强调的是,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通奸行为本身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仅属于人类道德伦理和社会道德操守的前沿领域,倘若这种行为只是偶发且没有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的伤害或损失,这仅当视为个人生活中的道德瑕疵,无法被判定为犯罪行为;但若出轨者以夫妻身份与他人
非法同居、重叠婚姻关系,严重侵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可能涉嫌构成
重婚罪或
破坏军婚罪等较为严重的
刑事犯罪,他们将面临着
司法机关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惩处,甚至必须面对
刑事判决和监禁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