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
猥亵罪的
拘留期最长可达37天;37天内将决定是否
逮捕。如需逮捕,公安部门应在接到拘留通知起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若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能会延至4天。
2.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和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居留时间将可能延长至30天。
3.猥亵一词,泛指以刺激性欲或满足性需求为目的的,除性交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色情行为。无论猥亵对象为何,不论性别如何,只要意图明确且进行了此类行为,均属
违法犯罪。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