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醉酒驾驶引发的
刑事指控案件,其
公诉开庭的日期时效受案件复杂程度及司法机构审理进度的影响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自
当事人被捕至最终开庭往往须经过数周乃至数个月的时间跨度。在
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依法收集相关
证据并展开深入调查。待侦查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把
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完成对案件的审查后,会将案件提交至人
民法院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会进行一系列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向被告方送达
起诉书副本以及告知其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等。随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对案件进行
公开审理。
至于具体的
开庭时间,则需由法院根据工作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