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如果经过审查发现该案并不满足提
起诉讼的条件,那么法院也将在同样的期限内做出裁定,宣布该案不予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于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审判决应在三个月内作出;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判决则应在六个月内完成。
至于
二审程序,通常情况下会在三个月内作出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