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合同期满之际,用人单位并未提前告知是否将与其进行续约事宜,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无需预先告知不
续签事项,但其有义务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限起计七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开具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的正式凭证。在此情况下,员工可凭借此有效凭证,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从而获取相应的失业保障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如期办理上述证明文件,则应被视作
劳动合同仍在持续生效,并需依照相关规定向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