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口头辞退是可行的选择。通常情况下,在试用期内,雇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口头告知的方式终止
雇佣关系,但前提条件为需向员工提供其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的
证据支持。
此外,员工也有权利以口头形式提前三天申请离职,而无需书写正式的
辞职报告。
然而,对于
劳动者而言,依据法律规定,他们有权在提前三十日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地,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
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