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发生交通事故并涉及到他人车辆的
赔偿问题时,关于是否需要额外支付费用以及额外支付的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无论您自身是否拥有相应的保险,均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有关损失由对方承担
赔偿责任。
然而,若确认此次事故中您自己也存在一定责任,那么就需结合
定损评估价格来看待问题,即如果损失金额在您所购买的保险金额范围之内,则无需额外支付费用;但若损失金额超过了保险金额,那么超出部分便需要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