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在
醉驾行为中涉及到的危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者将面临严厉的惩处——依法判处
拘役并处以
罚金。因此,醉驾的被告方在接受司法审判时,有可能需要承担拘役这一
主刑或者同时适用独立的
附加刑。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只要满足其中一项
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申请进行
取保候审。具体的
取保候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
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其次,当上述机构收到申请之后,将会对申请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查;
再次,若经审查认为申请
符合条件,则应立即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最后,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保
证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并与犯罪嫌疑人签署相应的
取保候审决定书。在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指定区域、不得与特定人员进行私自接触等等。当取保候审的
期限届满之时,若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续保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在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下,为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允许其在一定程度上暂时免受
羁押。
至于最终的定罪及
量刑,仍需经过法院的全面审理才能得出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