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解禁期并无明确的硬性期限,一般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在决定实施取保候审之后,根据案件的进行情况与调查所得出的结论予以确定。若在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
当事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应规定,未曾触犯取保候审所设定的义务,并且该案件已获得妥善处置或无需再继续实施
强制措施时,相关部门有权决定解除对其所实施的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