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保险纠纷诉讼时,关于
诉讼费用的承担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在大多数情形中,法庭会做出裁决要求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但若
胜诉方可自愿承担该项费用,则不在此列。
其次,对于诉讼过程中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最后,诉讼也可能因原告主动
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而告终结,在这种情况下,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具有其独特之处。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
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