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人因涉嫌构成
强奸罪而归案时,作为被告的个人若确有实施
犯罪行为,应本着诚实的原则坦白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适当的情形下请求适用
认罪认罚程序,因为尽早地、真心实意地承认
犯罪事实或申请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将有助于提高获得宽大处理的机会和可能性。
同时,被告人应有权提出申请以便获得
辩护律师的协助。作为被告亲属,他们也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变更对被告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或者代为聘请辩护律师,或者尝试与受害者进行有效沟通,以期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从而为被告人争取到更为宽大的处理结果。
《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
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
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
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