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履行
赔偿责任是否构成
欺诈犯罪这一问题,需依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某个无理赔行为是否构成保险欺诈,需要根据其是否具备保险诈骗行为中的五种情形加以评定。这五种情况分别包括:蓄意捏造非实际存在的保险标的、为已经发生的
保险事故杜撰出
虚假的缘由或夸大其损失的程度、编造并无真实发生过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
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导致
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严重后果。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