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若某人因
交通肇事而
触犯法律,其适用
缓刑的具体情况至少应包含如下四种情况:
首先,该行为的
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轻微;
其次,肇事者需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再次,其再次
犯罪的可能性应被排除在外;
最后,宣告缓刑不应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考虑对肇事者进行缓刑判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或哺乳中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均应给予缓刑的宽大处理。
另外,即使肇事者已经获得了缓刑的判决,但如果他还被判有
附加刑罚,那么这些附加
刑罚仍然需要
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