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养育人因病丧失了劳动力,被
抚养者属于其子女范畴的,法律规定以18周岁作为失去领取供养费的年龄界限,按照每月发放给这类亲属的
抚恤金标准来计算应承担的费用。
至于其他类型需
赡养的亲属,则需要依照每个月发给他们
抚恤金的有关标准累计计算20年,然而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被
扶养者,年长者每增长一岁则抚恤金相应得扣除一年;若被扶养者达到75周岁,相关的抚恤金将只计算长达五年的时间。所谓的“
供养亲属抚恤金”,通常是在
意外事故导致人员死亡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向其
家属支付的一种
赔偿款项。
我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
因工死亡,其
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