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
取保候审过程中,或许会遇到因各种原因而未获批准的情形,这种情况并无明确规定的限制次数。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未能满足取保候审的必需条件,又或者
担保人、
保证金存在一定问题,那么司法机构有权拒绝批准该项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