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行使拒绝理赔权益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投保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保险费用;
其次,在
签订合同时,投保人未能充分履行其如实告知的义务;
最后,
保险事故并不符合保险责任的范围内。其拒绝理赔的理由主要有三点:
第一,保险事故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第二,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不如实告知以及申报的行为;
第三,投保人故意导致
被保险人死亡。
《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
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