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倘若某人明明了解到其他人士正在借助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协助服务,并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该涉案人员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在您所提出的问题中,若
帮信罪的参与者从中获取了八千元的非法利益,这或许可以被视为“
情节严重”的一个重要体现。
然而,究竟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则需要根据每一起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事实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其中涉及到
犯罪的性质、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的主观恶性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假如该参与者的行为确实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那么按照上述法律条款,他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整个案件的所有事实和情节,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