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原告的
身份信息。若原告为自然人,则应详细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从业领域、所在单位及联系地址;若原告系
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则须明确注明其名称、办公场所,同时还须逐项列出
法人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其联络方式。
2.被告的身份信息亦需做到类似。上述内容务必与原告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3.
诉讼请求部分。如涉及到给付义务,则该请求必须具备可执行性。例如,请求人
民法院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直至偿还全部欠款之日止的
逾期利息。
4.在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时,务必要言简意赅,清晰明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