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存在任何形式的
危险驾驶行为,那么通常都可以被认定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然而,是否实际发生了交通事故,仅仅是会对该
犯罪的判定级别与
处罚方式产生影响而已。例如,在涉及到
醉酒驾车的情况下,只要有确凿
证据证明驾驶员确实处于醉酒状态并实施了驾驶行为,那么便足以构成犯罪,至于是否真的引发了交通事故,这将成为判断醉酒驾车究竟应被归类为危险驾驶罪还是交通
肇事罪的关键依据,同时也是决定
量刑轻重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处
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