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投诉:若您遭遇了关于
人身保险领域的问题或者争议,完全可以选择直接与该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投诉。通常来讲,各家保险机构都会设立专属的客户服务部门去负责处理这些纷繁复杂的投诉事务,并且根据具体情况为投保人贴心地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2.向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投诉:假使您认为所投保险公司对您的投诉未给予足够且妥善的重视,或者他们所给出的处理结果存在明显的偏颇,那么您不妨考虑向保险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投诉。以我国为例,您可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银保监会”)或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投诉。
3.向
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投诉:倘若您深感保险公司的行为已经触及到法律
法规的红线,甚至是不当行为,那么您可以向相关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提出投诉。同样以我国为例,您可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
民法院等部门提出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
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
(1)因财产保险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
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
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
户籍地,如果有
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