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其个人
养老保险的待遇享受与否与企业的
存续状态暂无必然联系。依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凡满足相应条件者,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在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纳
社会保险费达十五年之久时,均有权利按照相关规定每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这就意味着,只要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职业生涯期间依法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纳义务,同时也满足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及缴费年限的要求,便可在
退休之后享受到养老金的福利待遇,而此项权益的实现与他在公司中所担任的法定代表职务并无直接关联性。
《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
根据该法律条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情况下,有权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那些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则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条件,或者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