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抢劫罪,其成立并非基于具体的
犯罪金额限定。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往往取决于
犯罪行为本身所表现出的特征和特性。在此种犯罪模型下,
行为人通常具有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意图,并且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会针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等相关人员,采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犯罪金额的大小可能会对
量刑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它并不能作为决定犯罪性质的唯一标准。当犯罪涉及到
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相应的
法律制裁将会更为严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于抢劫罪的规定:“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一)
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