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所列情况,导致的汽车损失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首先,由于车辆自身的品质问题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对此并不承担
赔偿责任,例如发动机因内部缘由产生的爆炸或是爆裂事件、轮胎引发的爆炸等;
其次,由于本车电气设备、电路系统、燃油供应系统等方面出现问题而引发的火灾事故等亦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再次,若玻璃单独破碎,则被视为免责条款项下的范畴,保险公司亦不予负责
赔偿。
然而,若投保人额外支付了玻璃单独破碎险的附加保费,则可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此外,对于在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自然磨损、腐蚀和故障引发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予以赔偿。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在寻找救援公司提供拖车服务以及选择维修厂进行车辆修复时,务必就相关费用问题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以防止救援公司或维修厂的报价与保险公司的
赔偿金额之间存在过大差异。
同时,对于
定损过程中未曾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其进行二次查勘并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
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