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通常(并非绝对)不会进行二次
逮捕,除非当场发现有新的确凿
证据显示嫌疑人可能有意逃脱
法律制裁或者仍然存在再次
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在法庭正式审理之前,倘若决定实施逮捕行动,必须按照严谨的审批流程进行,以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羁押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