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女交往过程中,若拍摄对方裸照,但随即便删除,则不被视为
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该裸照被对方用作损害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手段,例如威胁、公开羞辱或
捏造事实诋毁等行为,那么此时便构成违法行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面临5天以下的
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判处5天至10天的拘留,同时还需缴纳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通过书写恐吓信或其他方式,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二)公开发表
侮辱他人的言论或者捏造事实进行诽谤;
(三)捏造事实,对他人
诬陷诬告,意图使其遭受
刑事追责或
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目击
证人及其
家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采取打击报复等行为;
(五)多次发送涉及色情、侮辱、恐吓或其他不当内容的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进行偷窥、
偷拍、窃听、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