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缴
社会保险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从欠缴之日开始,以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逐步增加。
至于所产生的利息,由于地区差异的存在,不同地方的规定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来说,若欠缴补缴行为发生在同一年度内,那么所需缴纳的利息金额便是将各月份欠缴金额乘以(该月数减去已过去的月数)再乘以该年份的记账月利率来得出。而当欠缴补缴行为跨越两个年度以上,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计算总的利息额度:
首先是补缴所欠年度当年的利息部分;
其次是补缴行为发生年度的次年到补缴行为发生年度的上一年之间的所有欠缴利息;
最后是补缴行为发生年度当年的欠缴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
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