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司法机关接到关于申请撤销或更改强制执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取保候审)的请求后,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明确决策。也就是说,在申请取保候审后,申请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便能得到相应反馈信息。若司法机关无法同意您的申请,必定会向您详尽告知并阐释具体缘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