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在侵犯女性自主权利的前提下,采用
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其进行性行为的
违法犯罪行为。强奸罪的成立与否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存在对女性意愿的违反;
其次,实施此种行为者需利用强制力来实现性行为;
最后,受害者的年龄以及其当时所处的意识状态也会影响到对该罪行的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