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深入理解这两份还款期限如何产生的。如果这些还款的期限是在初始签署
欠条之后,经过双方再度约定形成的,那么我们应该重新制定新的欠条文件。若是并未进行这样的重新制定,仅仅是在原来的欠条上进行了细微修正,此时应在修改之处明确标注出来,倘若未曾进行标明,那么便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证实,如
债务人做出确认等方式;若修订原因在于书写欠条时出现错误,且未进行重写,仅仅是对日期进行了重新记录,这种情况与之前所述类似。在上述两种状况中,若能够提供确凿的
证据,那么我们就以第二次约定的还款日期作为最终依据。如果
债权人在规定的偿还期限
逾期未收到还款,而且在此期间内没有取得任何说明,此时,债权人有权收集相应的证据,撰写充分的
起诉文书,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律
诉讼。若欠条上的两个还款期限被擅自篡改,债权人可立即展开法律程序,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处理,同时可以考虑补充申请鉴定服务,根据鉴定结果去确认欠条上真实的还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