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犯者被送入监管场所两个月后,他们的亲属便有权与其取得联系。
依据司法领域的实际操作过程,犯人被转移至监管场所后通常先接受为期约两个月的严格训练阶段,在此期间,他们不具备与亲友进行面对面交流或书面信件往来的权利。
然而,在训练阶段结束之后,他们将被正式分配至特定的服刑监狱,并由该监狱在五天之内向其
家属发送一份详细的通知文件。这份通知文件将包含犯人所在监狱的具体地址、所在监区以及探访规定等重要信息。关于监狱探视的频率,以下是相关规定:
首先,罪犯在被收押后,监狱应立即通知其家属。此项通知应在收到罪犯的收监日期后五日内完成。
其次,在看守所的探望行为被称为“看望”,而在监狱中的探访则被称为“
探监”。一般来说,在
判决书生效后,家属即可提出探望请求。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一个月内,罪犯将被转移至监狱开始执行
刑罚,届时他们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进行探监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
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