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业单位的职员在
试用期间因患有疾病而须申请长期休假接受治疗,倘若确实存在相关疾病,并依照规章制度办理了相应的请假手续,此种情况自然是可以得到批准的。
然而,如若是毫无正当的理由或者没有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请假流程的话,那么这种举动将无法获得许可。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
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