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的行车过程中,当左转指示灯呈现出红色而直行道路上则为绿色光芒时,驾驶员未按照其所需要前进的方向驶入引导车道将面临100元人民币的惩罚(该罚款未被计入
交通违法行为分数),但同时,如果
当事人的乱入车道行为严重到构成
犯罪,则可能受到更为严厉的
刑罚。
此外,若整个路口处所有的交通信号灯均显示出绿色,驾驶员仍旧未按照预期行车方向行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仍然有可能遭受罚款
处罚;
不过,具体要根据当时的交通状况和执
法人员的判断来最终确定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
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