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
入室盗窃犯罪行为的定罪及
量刑标准,的确是需斟酌
盗窃涉案金额予以综合裁决的。若实施盗窃行为所涉及的公私财物价值相对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反复进行盗窃、在盗窃过程中携带了武器等),则很可能面临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以及相应
罚金的
刑事惩罚。而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还伴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
量刑幅度将可能扩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罚金的
附加刑罚;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同样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量刑幅度甚至可能进一步加大,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附加
刑罚。因此,可以明确地说,
入室盗窃罪的量刑结果确实是与
盗窃金额的多寡密切相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