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有
债务未偿清,法院有权查封涉及被申请人的保险保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
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法院的判决无法顺利执行甚至给当事人带来额外损失,经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可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特定行为或禁止其实施特定行为;
2.若当事人并未主动提出申请,人
民法院在面临特殊情况下也可自行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
担保,如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则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前向被
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