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贪污罪的
法律制裁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当个人贪污的数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时,便构成了
刑事犯罪,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可对罪犯没收全部财产;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甚至可能被
判处死刑,并且财产同样会被没收。
其次,若个人贪污的金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可能被
没收财产;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且财产同样会被没收。
再者,若个人贪污的金额在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那么将被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
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若个人贪污的金额未达到五千元,但情节严重,则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若情节较轻,则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
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