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开庭审理取保候审案之前,
当事人及其
律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其中包含有如下诸多环节:
首先,要对当事人当前所处的取保候审状态进行全面研究和评估,包括分析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身的行为对社会
公共安全带来的潜在威胁以及他们
涉嫌犯罪的风险程度等等。
其次,需要准备与其相关的法律文件,例如
取保候审申请书、保
证人或
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等,这些都是申请取保候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
再次,当事人及其律师需将上述准备好的法律文件提交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并耐心等待审批结果的公布。若申请获得批准,则需与保证人或保证金提供者进行有效沟通,确保他们能够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还需关注案件的最新动态,包括侦查、
起诉及审判各个阶段的详细情况,以便在开庭审理时能够提供充足的辩护材料和有力的
证据支持。
最后,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和法律意见书,以应对法庭上可能出现的各种质疑和辩论。所有这些准备工作都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以确保整个流程的
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处罚的案件,根据该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侦查期限有可能会被延长,但这必须得到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方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
期限届满,仍不能
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